站内搜索:
    • 公司:
    • 上海环亚公司验资非融资担保公司
    • 联系:
    • 徐经理
    • 手机:
    • 15190079083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
本站共被浏览过 138912 次
用户名:
密    码:
公司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验资报告的注意事项

2024-04-09 12:06:33    93次浏览

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验资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

被浏览过 138912 次    版权所有:上海环亚公司验资非融资担保公司(ID:35223784) 技术支持:杨宇

1

回到顶部